2006年3月2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丈夫打伤妻 牢里去反省
秀舟

  日前,嘉兴市秀洲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方某拘役5个月。
  去年11月17日晚,因夫妻感情纠纷,方某在秀洲区某村租房内用自来水管、板凳殴打妻子王某,致使王某头部及四肢多处外伤、上颌窦壁及鼻中隔骨折、双尺骨、右胫骨及左腓骨骨折,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。